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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汉阳镇中心村灾后恢复重建帮扶村又快又好建设做法之一
灾区群众当家作主 重建工程又快又好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省、市、县各级以工代赈办的关心下,剑阁县汉阳镇中心村以灾情重、损失大被省以工代赈办确定为全省三个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帮扶村之一。项目建设中,他们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特点,坚持项目由群众规划、群众参与、群众监管、群众受益的原则,激发群众参与公益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让群众当家作主。

一、项目选择群众自主

(一)支部牵头、总体规划。自省以工代赈灾后重建帮扶村项目落户中心村后,中心村支两委及时召开全村党员干部、社员代表大会,宣传以工代赈将在中心村投入的好政策和国家灾后重建政策,研究重建项目规划事宜和中心村将来发展的方向。党员干部立足本地实际、放眼全村新农村规划积极发言,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最需要为目的,初定恢复重建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内容及产业规划。

(二)项目测评、群众做主。在初步确定项目后,村支两委与县以工代赈办立即召开村民大会,将初定的项目排列成表格,发放到每一个村民手中,请全体村民对项目进行评比筛选。并对每一个项目如何规划、群众将来如何受益进行宣讲,请全体村民投票表决和选择项目,充分发挥村民主人翁作用,获全票通过。

二、项目实施群众参与

(一)突出群众农房重建的主体作用。灾后重建,首先要使灾民“安居”才能“乐业”。加快农房重建步伐是灾后重建的重点。为了达到80%的灾民在春节前入住新房的要求,干部积极动员、宣讲重建政策,群众不等不靠立即行动。在农房重建上采取“三统一分”的模式,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川北风貌,统一验收办证,分户筹集资金。由建设部门按照川北风貌规划设计,以镇为单位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和登记,镇村两级严把建设质量和风貌关,积极外出组织建筑材料,充分发动群众联系工匠,将农房重建的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极大的刺激了农房重建的进度。

(二)项目建设充分体现以工代赈。以工代赈项目在招标签订合同时就约定各标的价格的30%用来支付当地农民工工资,并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当地受灾群众,这一措施不仅为当地群众带来增收的机遇,更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三、项目管理群众监督

(一)建立群众参与项目监管机制。由村民大会民主推选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协调小组、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和项目民主理财小组。每个组均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组成,特别是质量监督组和民主理财组由群众民主选举2—3名德高望重,群众信得过的群众代表作为工程监理人员和财务监管人员,并将工程监理人员分派到各项目标段上。

(二)项目实施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村民大会上发动群众参加项目监管,让群众亲自参与项目建设,把每一个环节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广大群众认同自己是工程建设的主人,加倍激发群众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热情,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发挥。

四、项目效果群众受益

(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惠及全村群众。以工代赈项目涉及水、土、路、房及发展产业等,规划全面,全村受益。构建全村交通大骨架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入户便民水泥路使群众出门不粘泥,整治标改山坪塘确保了农田的生产用水,维修微水池、卫生井、重建自来水站保证了人畜饮水安全,恢复重建基本农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还恢复重建了村礼堂,建设了村民活动阵地,发展了特色产业,每一个项目都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二)项目建设与农民收入双赢。通过以工代赈方式,中心村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并保证了质量,同时,在项目建设中,共使用农民工8.64万个,群众获得劳务报酬500余万元,当地受灾群众实现了及时增收。

(三)项目“筑巢引凤”,带来更多项目和产业发展。在以工代赈项目的支撑下,带动了其它项目的投入,彻底改善了中心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吸引了业主在中心村投资搞特色产业,更重要的是还让村民了学习实用技术。

在各级干部的带领下,中心村群众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灾后重建,通过以工代赈灾后重建帮扶,使中心村崭新的面貌得到了又快又好的展现。在项目验收大会上,群众积极发言,对中心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达到了100%满意。

 

信息来源: 广元市以工代赈办
发布人: 四川省以工代赈办 发布日期: 200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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